刑事訴訟法 第3條 法規:刑事訴訟法 類別:司法 › 院本部 › 刑事目 相關法規 刑事訴訟法施行法施行法 第一編 總則 › 第一章 法例 第3條 本法稱當事人者,謂檢察官、自訴人及被告。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