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保證金存管計息及發還作業辦法 第20條 法規:刑事保證金存管計息及發還作業辦法 類別:司法 › 院本部 › 刑事目 第20條 辦理前條公告前,法院或檢察機關應注意領取通知書有無合法送達,並以適當方式保管相關送達回證資料。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