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設辯護人管理規則 第11條 法規:公設辯護人管理規則 類別:司法 › 院本部 › 刑事目 第11條 公設辯護人因職務上知悉或持有被告之秘密者,不得有足以損及其名譽、信用或故意洩漏之行為。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