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設辯護人條例 第13條 法規:公設辯護人條例 類別:司法 › 院本部 › 刑事目 第13條 公設辯護人對於法院指定案件,負辯護之責,並應盡量蒐集有利被告之辯護資料。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