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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勞動事件審理細則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民事目

法規章節: 第53條

法院審理勞動事件,應依職權調查有無勞資爭議處理法第四十二條第一項所定應停止訴訟程序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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