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執行法 第29條 法規:強制執行法 類別:司法 › 院本部 › 民事目 第一章 總則 第29條 債權人因強制執行而支出之費用,得求償於債務人者,得準用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一條之規定,向執行法院聲請確定其數額。前項費用及其他為債權人共同利益而支出之費用,得求償於債務人者,得就強制執行之財產先受清償。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