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法 第149條 法規:破產法 類別:司法 › 院本部 › 民事目 相關法規 破產法施行法施行法 第三章 破產 › 第六節 破產財團之分配及破產之終結 第149條 破產債權人依調協或破產程序已受清償者,其債權未能受清償之部分,請求權視為消滅。但破產人因犯詐欺破產罪而受刑之宣告者,不在此限。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