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法 第1條 法規:破產法 類別:司法 › 院本部 › 民事目 相關法規 破產法施行法施行法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 債務人不能清償債務者,依本法所規定和解或破產程序,清理其債務。債務人停止支付者,推定其為不能清償。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