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第59條 法規: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類別:司法 › 院本部 › 民事目 第七章 繼承 第59條 外國人死亡時,在中華民國遺有財產,如依前條應適用之法律為無人繼承之財產者,依中華民國法律處理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