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第54條 法規: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類別:司法 › 院本部 › 民事目 第六章 親屬 第54條 收養之成立及終止,依各該收養者被收養者之本國法。收養及其終止之效力,依收養者之本國法。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