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訟事件法 第74-1條 法規:非訟事件法 類別:司法 › 院本部 › 民事目 相關法規 非訟事件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二章 民事非訟事件 › 第三節 出版、拍賣及證書保存事件 第74-1條 第七十二條所定事件程序,關係人就聲請所依據之法律關係有爭執者,法院應曉諭其得提起訴訟爭執之。前項情形,關係人提起訴訟者,準用第一百九十五條規定。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