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條法官助理協助法官處理訴訟、非訟、強制執行事件,其工作內容如下:一、協助法官辦理訴訟案件程序之審查、法律問題之分析、訴訟案件資料之蒐集。二、協助法官整理兩造之主張、證據,分析爭點及彙整歷審判決。三、協助法官校對判決書及清點、核閱、確認歸檔案件。四、協助法官辦理非訟、強制執行事件程序及實體之審查。五、協助製作分配表、債權憑證。六、協助製作、傳輸、提示電子卷證。七、其他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