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閱卷規則 第6條 法規:民事閱卷規則 類別:司法 › 院本部 › 民事目 第6條 聲請人以書面或傳真聲請閱卷,應填具閱卷聲請書(如附式一),送或傳送該管法院收發室或閱卷室。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