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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民事閱卷規則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民事目

法規章節: 第24條

聲請人就繫屬於福建連江地方法院之案件,得預付費用,請求該院承辦人員影印該案卷宗之全部或一部,由法院寄送與聲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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