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法 第549-1條 法規:民事訴訟法 類別:司法 › 院本部 › 民事目 相關法規 民事訴訟法施行法施行法 第八編 公示催告程序 第549-1條 法院為除權判決者,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但因申報權利所生之費用,由申報權利人負擔。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