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法 第400條 法規:民事訴訟法 類別:司法 › 院本部 › 民事目 相關法規 民事訴訟法施行法施行法 第二編 第一審程序 › 第一章 通常訴訟程序 › 第五節 判決 第400條 除別有規定外,確定之終局判決就經裁判之訴訟標的,有既判力。主張抵銷之請求,其成立與否經裁判者,以主張抵銷之額為限,有既判力。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