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因天災或其他不可避之事故不能執行職務者,訴訟程序在法院公告執行職務前當然停止。
但因戰事不能執行職務者,訴訟程序在法院公告執行職務屆滿六個月以前當然停止。
前項但書情形,當事人於停止期間內均向法院為訴訟行為者,其停止終竣。
民事訴訟法 第180條
第一編 總則 › 第四章 訴訟程序 › 第四節 訴訟程序之停止
第180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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