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法 第173條 法規:民事訴訟法 類別:司法 › 院本部 › 民事目 相關法規 民事訴訟法施行法施行法 第一編 總則 › 第四章 訴訟程序 › 第四節 訴訟程序之停止 第173條 第一百六十八條、第一百六十九條第一項及第一百七十條至前條之規定,於有訴訟代理人時不適用之。但法院得酌量情形,裁定停止其訴訟程序。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