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社團法人財團法人提起不作為訴訟許可及監督辦法 第7條 法規:公益社團法人財團法人提起不作為訴訟許可及監督辦法 類別:司法 › 院本部 › 民事目 第7條 公益社團法人或財團法人及其委任之律師不得就不作為訴訟向受害人請求報酬或其他費用。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