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訴訟法 第82條 法規:憲法訴訟法 類別:司法 › 院本部 › 釋憲目 第七章 地方自治保障案件 第82條 地方自治團體之立法或行政機關,因行使職權,認所應適用之中央法規範牴觸憲法,對其受憲法所保障之地方自治權有造成損害之虞者,得聲請憲法法庭為宣告違憲之判決。前項案件,準用第五十條至第五十四條規定。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