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訴訟法 第5條 法規:憲法訴訟法 類別:司法 › 院本部 › 釋憲目 第一章 總則 第5條 憲法法庭審理案件之司法年度、事務分配、法庭秩序、法庭用語及裁判書公開,除本法或憲法法庭審理規則別有規定外,準用法院組織法規定。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