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處務規程 第77條 法規: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處務規程 類別:司法 › 院本部 › 組織目 第十一章 書記處 第77條 訴訟輔導科之職掌如下:一、辦理為民服務與訴訟輔導等事項。二、關於所屬法院訴訟輔導科職掌事項之彙辦及核轉事項。三、其他有關訴訟輔導及長官交辦事項。辦理前項第一款事項,準用法院訴訟輔導科為民服務實施要點規定。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