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設置分庭條例 第3條 法規:最高法院設置分庭條例 類別:司法 › 院本部 › 組織目 第3條 最高法院分庭得設於各該區域之高等法院或分院內。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