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行政法院處務規程 第70條 法規:高等行政法院處務規程 類別:司法 › 院本部 › 組織目 第七章 處理文件程序 第70條 監印人員應將每日用印文件件數登載簿冊,陳送書記官長核閱;未經判行之稿件不得用印。但經有權長官授權者,不在此限。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