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學院組織法 第5條 法規:法官學院組織法 類別:司法 › 院本部 › 組織目 第5條 本學院設下列各組:一、教務組。二、學務組。三、研究發展組。四、總務組。各組視業務需要,得分股辦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