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院組織法 第30條 法規:行政法院組織法 類別:司法 › 院本部 › 組織目 第七章 司法年度及事務分配 第30條 各級行政法院之處務規程,由司法院定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