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及家事法院處務規程 第48條 法規:少年及家事法院處務規程 類別:司法 › 院本部 › 組織目 第七章 公設辯護人室 第48條 院長得指定人員辦理公設辯護案卷之編訂保管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