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團所屬委員參加常設委員會抽籤辦法 第6條 法規:黨團所屬委員參加常設委員會抽籤辦法 類別:立法 第6條 抽籤前,人事處應宣告各黨團於各委員會之分配席次及待抽籤補足之席次。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