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警衛勤務規則 第3條 法規:立法院警衛勤務規則 類別:立法 第3條 因事實需要,本院得隨時請求治安機關調派員警支援勤務,其派在院間支援者,受本院之指揮監督。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