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會場樓上來賓記者旁聽席位使用管理辦法 第5條 法規:立法院會場樓上來賓記者旁聽席位使用管理辦法 類別:立法 第5條 會場樓上北區旁聽席設六十三個席位,供政府官員、立法委員助理及臨時來院採訪記者等使用。必要時,得由本院議事處視實際情況,酌予開放,供人民旁聽使用。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