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立法院會場樓上來賓記者旁聽席位使用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立法

法規章節: 第5條

會場樓上北區旁聽席設六十三個席位,供政府官員、立法委員助理及臨時來院採訪記者等使用。
必要時,得由本院議事處視實際情況,酌予開放,供人民旁聽使用。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