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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立法院紀律委員會組織規程

法規類別: 立法

法規章節: 第4條

本會召集委員按月輪值。
本會會議,除每會期召集委員會議由召集委員互推一人為主席外,以當月輪值召集委員為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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