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九槍擊事件真相調查特別委員會條例 第4條 法規:三一九槍擊事件真相調查特別委員會條例 類別:立法 第4條 本會及本會委員須超出黨派以外,依法公正獨立行使職權,對全國人民負責,不受其他機關之指揮監督,亦不受任何干涉。本會處理有關本條例事務所為之處分,得以本會名義行之,本會並有起訴及應訴之當事人能力。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