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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

法規類別: 行政 >>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 >> 黨產目

法規章節: 第17條

主管機關為進行本條例所定調查之相關事項,得訂定調查程序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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