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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輻射醫療曝露品質保證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 原子能目

法規章節: 第5條

含鈷六十放射性物質之遠隔治療機應實施之校驗項目、頻次及結果或誤差容許值依附表二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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