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子反應器設施停役申請審核及管理辦法 第10條 法規:核子反應器設施停役申請審核及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核能安全委員會 › 原子能目 第10條 核子反應器設施停役後恢復運轉前須換裝核子燃料時,準用核子反應器設施停止運轉後再起動管制辦法第三條、第五條及第六條規定辦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