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子反應器設施安全設計準則 第49條 法規:核子反應器設施安全設計準則 類別:行政 › 核能安全委員會 › 原子能目 第49條 穿越一次圍阻體之管路系統,應具備洩漏偵測、隔離及圍阻之功能,且其功能應具備多重性、可靠性及管路系統隔離之能力。前項管路系統之設計,應能定期測試隔離閥及相關裝置之可用性,並能測定隔離閥之洩漏率。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