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設置條例 第19條 法規: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設置條例 類別:行政 › 核能安全委員會 › 原子能目 第19條 為選定處置設施場址所需之費用,由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支應,其所取得之財產應納入該基金。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