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辦事細則 第15條 法規: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辦事細則 類別:行政 ›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 處務目 第二章 職掌 第15條 分析組掌理下列事項:一、放射性物質分析研究及技術發展。二、活化分析研究及技術發展。三、超微量元素分析研究及技術發展。四、樣品前處理與分析研究及技術發展。五、粉體樣品特性鑑定分析研究及技術發展。六、各式樣品之核種與成份分析及檢驗之服務。七、其他有關分析研究及技術發展。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