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組織條例 第18條 法規: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組織條例 類別:行政 › 核能安全委員會 › 組織目 第18條 本會因得視業務需要,遴聘學者,專家為顧問或諮詢委員,均為無給職;其遴聘及集會辦法另定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