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鐵道事故調查作業處理規則 第7條 法規:重大鐵道事故調查作業處理規則 類別:行政 › 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 › 航空目 第四章 重大鐵道事故現場處理 第7條 先遣小組及專案調查小組人員應持運安會核發之調查識別證進入事故現場、存放區、重建區、調查指揮中心等與事故相關之管制區。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