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機關得抽測張貼無障礙認證標章之各機關資訊服務網站,抽測結果未通過者,主管機關得通知其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主管機關廢止並註銷其無障礙認證標章,並公告於無障礙網路空間服務網。
主管機關抽測各機關網站時,應依各機關取得認證標章之規範版本辦理。
主管機關辦理無障礙認證標章抽測作業時,應有身心障礙者參與。
主管機關為第一項之抽測,其比率每年應達前一年度已核發無障礙認證標章數之百分之五以上。
各級機關機構學校網站無障礙檢測及認證標章核發辦法 第7條
第7條
第7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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