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傳播類財團法人設立許可及監督辦法 第18條 法規:通訊傳播類財團法人設立許可及監督辦法 類別:行政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法制業務目 第18條 適用本法第六十三條第一項規定之民間捐助之通傳財團法人,並經本會指定者,準用第九條及第十二條至第十六條規定。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