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播電視業者設置電臺規費收費標準 第5條 法規:廣播電視業者設置電臺規費收費標準 類別:行政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收費標準目 第5條 申請人依本標準規定繳納各項規費後,除有溢繳、誤繳或法規另有規定者外,不予退還。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