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類電信事業特許費收費標準 第3條 法規:第一類電信事業特許費收費標準 類別:行政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收費標準目 第3條 特許費之計費期間採曆年制。經營者之營業年度非採曆年制者,應於取得該管稽徵機關之核准,並檢附該核准文件之影本報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備查後,依其採用之營業年度期間辦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