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用電信業務規費收費標準 第4條 法規:專用電信業務規費收費標準 類別:行政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收費標準目 第4條 申請人應以現金、以銀行為發票人之支票、國庫支票或匯票至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繳納規費。前項支票、國庫支票或匯票之受款人應載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