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收費標準 第11條 法規: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收費標準 類別:行政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收費標準目 第11條 本標準於有線電視節目播送系統及中央主管機關依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二項規定代行時,準用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