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播電視法施行細則 第24條 法規:廣播電視法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傳播目 相關法規 廣播電視法母法 第四章 廣播電視廣告管理 第24條 廣告之音量應於節目正常進行之音量以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