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線廣播電視電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109.11.24 訂定) 第22條 法規:無線廣播電視電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109.11.24 訂定) 類別:行政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傳播目 第五章 資通安全管理 第22條 第十九條至第二十一條規定事項,應於本辦法施行後一年內建置完備。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