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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學術教育或專為網路研發實驗目的之電信網路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通訊目

法規章節: 第35條

申請人或管理者取得電臺架設許可或電臺執照後,應即將文件影本張貼於該電臺設備外觀明顯處,備供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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